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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08-02 20:20:39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料图】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40,061,099.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1,019,135.7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3,101,913.57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247,950,891.8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6,933,986.11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红利7.00元(含税),共分配现

金股利61,6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

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

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

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后确定的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方案,同

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关于审议<2023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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